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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社会学院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4-12-02   来源:   点击量:


一、工作原则及依据

基于《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生招生章程》和社会学院学科实际情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为高质量完成博士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二、报考条件

2025年以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形式报考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应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人员(获得国<境>外学位硕士学历学位人员,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纸质认证报告正式文件)。

2)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国<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同等学力者报考条件

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8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所从事的领域有突出业绩的人员。此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本人为主要成员的研究课题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排名前五名),且报考方向与该研究课题相关;

②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期刊发表三篇以上高质量论文(由报考学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定),且内容应与报考方向相关;

③经所报导师及学院审查,具备博士培养条件,学院同意报考。

特别说明:同等学力者报考前,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真实材料,经学院进行资格认定,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正式的网上报名,同等学力者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于复试前通知)。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成绩,若有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军队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6.在校研究生(应届生除外)如报名,在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7.在读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如报考博士研究生,无论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均须经硕士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若考生由于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之间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申请材料及提交要求

(一)学院/学科对于申请材料的要求

1)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已获得硕士学历、学位考生:提交硕士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有关学籍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可登录学信网进行认证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

如获得国(境)外学位,须提供相应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录取当年入学前方可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国(境)外高校近期成绩单或者在读证明。

3)本科生和硕士生阶段成绩单

须授课单位盖章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应届硕士生毕业生可提交学位论文初稿。

5)申请者个人学习与申请学科相关科研工作介绍

主要包括:个人成长经历、性格特征、兴趣爱好、参与课题、科研成果及创新点、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奖情况等,格式不限。

6)可体现申请者科研能力、学术成果的支撑材料

如学术论文、论文引用情况、专利证书、获奖证书、设计作品、外语或其他专业等级证书等复印件。已被录用的论文请提供录用证明及论文稿。

7)外语能力证明材料

申请外语水平考核免考的考生请务必提供满足免考条件的证明材料。

8)申请者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应包含:拟致力于研究的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不少于3000字,格式不限。

9)专家推荐书

须提供至少两位报考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书模板见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生招生章程(https://yanzhao.bjut.edu.cn/info/1709/16787.htm)附件1。推荐书由专家本人填写、签名并密封(在封口处骑缝签字)。推荐书单独提交,不与其他申请材料一起装订,被推荐考生本人不得查阅。

10)《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此表请考生于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下载,A4纸正反双面打印,表内所列项目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如无该项情况,亦应写“无”。

其中“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仅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要填写。

11)同等学力报考者按照报考条件提供的其他论文和证书等材料

以上材料除(9)、(10)以外需由申请者添加封面(模版见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生招生章程(https://yanzhao.bjut.edu.cn/info/1709/16787.htm)附件2和目录页,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专家推荐书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须单独提交,请注意妥善保存电子版,以备后用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网上支付报名费200元后,应尽快将报名材料按照学院要求寄(送)至指定地址,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9日。学院对申请考生的报考资格及申请材料完备情况进行审核,未支付报名费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含不符合报考条件、材料逾期未提交或不齐全等情况)的考生,均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费一旦交纳,不再办理退款手续。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不论何时一经发现作伪并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同时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处理。

(二)申请材料提交方式及要求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网上支付报名费后,应尽快将报名材料按如下方式提交。

1.考生将各项申请材料汇总扫描、添加封面(模板请见招生章程附件2)和目录页后,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发送至zb@bjut.edu.cn

PDF命名方式:社会学院-报考学科-报考导师-考生报名号-考生姓名(如:社会学院-社会学-张三-250001-李四)。

PDF文件大小:勿超过30M

2.《专家推荐书》(模板请见招生章程附件1)由专家本人填写、密封、签名(在封口齐缝处签字)后,由考生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一起邮寄到学院地址。被推荐考生本人不得查阅。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社会学院(人文楼925室)

周老师收 010-67391781 (邮寄请务必通过中国邮政EMS,其他邮寄形式概不接收。考生请严格按照上述信息填写收件信息)

被推荐考生本人不得查阅《专家推荐书》。

材料收取截止日期:2025年2月19日(以寄出时间/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考生寄出报名材料后,需自行及时关注物流状态,物流问题需考生本人及时联系,其他问题随时与老师取得联系。本学院招生联系老师不负责催促考生报名材料寄出、物流信息查询、与物流公司联系等。未支付报名费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均视为无效报名,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包括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材料不齐全、材料逾期未提交、快递被某驿站签收、被快递柜签收、凡显示未被老师本人签收者均视为未收到,考生需及时联系核实。

四、考核

(一)科研基础审核

1.科研基础审核标准/依据

2.考生科研基础审核结果、学科“科研基础合格分数线”、复试名单的公布时间、网址等。

(二)复试

(一)科研基础审核

1.科研基础审核标准/依据

在考生提交申请材料后,各一级学科申请考核博士生选拔领导小组依据审核标准,对申请者的报考条件、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论文情况、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进行综合评价,以百分制计分给出“科研基础”得分并填写《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考生“科研基础”评分表》。考生“科研基础”得分由社会学院进行公示(公示网址:https://fhss.bjut.edu.cn/)。

各学科根据学科实际情况,制定科研基础审核标准/依据。2025年审核细则由学科组织当年有招生资格的博导集体协商制定,责任教授签字后上报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2.考生科研基础审核结果、学科“科研基础合格分数线”、复试名单的公布时间、网址等。

考生科研基础审核结果、学科“科研基础合格分数线”的公示时间:20253月上旬(可能略有变化,请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公示网址:https://fhss.bjut.edu.cn/

3.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由研招网统一公布,公示网址:https://yanzhao.bjut.edu.cn/。

(二)复试

1.资格复审要求

各学科根据生源情况,划定不低于学校要求的学科复试分数线,提出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名单,由北工大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布。未达到学科复试分数线者,不得参加报考学科的复试。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具体安排以复试前研究生院及学院公布信息为准):

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明(往届生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持本人学生证;获国<境>外单位学位的考生,持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资格复审时,对学籍或学历学位证书存疑的情况,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复试的组成: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以及“专业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的不同研究方向考核科目、考核形式、考核内容、各部分分值、考核标准及要求等

复试按照一级学科组织,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进行“外语水平考核”以及“专业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考核,均以百分制计分,同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1)“外语水平考核”考试语种为英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者(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日为录取当年入学前),经审核通过后可以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50分及以上;

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60分及以上;

③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5分及以上;

④托福80分及以上;

⑤GRE成绩310分及以上;

⑥WSK(PETS 5)笔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外语水平考核”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载,不计入加权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专业外语”考核主要包括专业外文文献阅读与翻译、外语听力及口语等能力的考核。

(3) “专业基础”考核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专业综合”考核主要包括创新意识与科学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学术作风等。

“专业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考核。

3.需要考生提前准备的材料

复试的具体安排等以复试前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学院公布信息为准。

4.考生身份核验、诚信考试承诺书的签署

此环节考生通过学信网复试系统进行。登录以后,完成人脸识别 认证等身份核验,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系统登录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

考生操作手册: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五、录取

1.录取及调剂原则

依据加权总成绩进行录取。根据考生加权总成绩和报考导师招生名额,结合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及身心健康状况,在加权总成绩资格线以上(含)的考生中,按照报考导师名下考生加权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人选。

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材料弄虚作假;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申请考核制考生外语水平考核不合格;复试“专业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环节有成绩低于60分者;申请考核制考生加权总成绩未达到学科加权总成绩资格线;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体检不合格。

学院对考生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和导师招生名额进行审查无误后,根据录取规则提出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予以拟录取公示。

生源不足或计划未招满的学科和导师,可按照学校及招生学院(院)调剂工作要求,在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复试成绩达到要求、但未能被第一志愿导师拟录取的考生中调剂。经调剂拟录取后,各学科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收回重新分配。

2.录取类别等相关要求

录取类别同报考类别一致,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类,在录取阶段不得调,请考生在报名阶段慎重填写。学院录取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生的比例不超过学院录取总人数的15%。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后方能被拟录取。

1)非定向就业:档案须在入学时转入北京工业大学,户口按相关规定自愿迁入。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按照学校就业工作实施办法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就业:录取前本人须与我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均不转入北京工业大学,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就业单位就业。

六、体检

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安排在复试前见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通知。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学年。学费按照每学年学费标准缴纳,总学费按照学制收取。

奖助政策:

学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助研费等多种形式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为学生安心学业、潜心科研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具体奖助内容以北京工业大学当年研究生奖助相关制度文件为准。

八、其他说明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真题。

2.如报考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同时被我校和其他招生单位录取,请在学校规定的时间之前告知我校,以免影响本人录取。

3.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4.入学时间:预计2025年9月初。

5.若上级部门后续发布的相关政策与此章程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则以上级部门政策为准。我校也将及时更新发布,望考生注意查阅。

九、联系方式及受理考生投诉方式

有关报考学科等事宜可登录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了解,也可直接与报考导师联系。

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http://yanzhao.bjut.edu.cn

导师联系方式:可从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bjut.edu.cn)中导师介绍栏中查阅。

学院咨询电话:010-67391781

邮箱:zb@bjut.edu.cn

投诉电话:010-67392681



社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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