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9 年度北京市教委社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北京市教委对市属各高校申报的项目数量有限制,我校社科计划重点项目可申报15项,社科计划一般项目可申报15项,为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申请社科计划重点项目要紧密结合北京城市功能定位,以北京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突出项目对于依托单位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的贡献,为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服务,为繁荣发展首都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申请社科计划一般项目要理论联系实践,关注社会焦点、热点、难点问题,服务社会需求,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申报课题应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个人科研兴趣,加强基础研究,体现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培养青年创新人才。
二、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请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的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所在单位是依托单位。申请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
2.申请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工作年限(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
同一年度不可同时申报本项目和北京社科基金项目。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或北京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均不可申报本项目。申请人承担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没有按时结项的,暂停2年社科重点项目的申请资格。
申报项目须满足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中的其他限项要求。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的单位需提交《北京市教委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均为原件,并同时报送《项目申请汇总表 - 社科计划重点项目汇总表》(一式1 份,加盖学院公章),汇总表所列项目应与所提交的纸质申请书一致。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三、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申报要求
(一)对申请人的要求:
1.符合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原则上不能申报。
2. 已经承担过此类项目,或者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社科项目的原则上不能申报。
3. 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40岁(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 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点、科技面上、社科重点、社科面上)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5.申请人承担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没有按时结项的,暂停2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二)对申报材料的要求
1.《北京市教委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其中1份申报书原件,原件请在申请书右上角标注“原”)。
2.经单位排序的《项目申请汇总表 - 社科计划一般项目汇总表》(一式1 份,并加盖公章),汇总表所列项目应与所提交的纸质申请书一致。
3.上述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五、申报时间安排
各学院请于6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科发院人文处,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