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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部法律系成功举办“首都法律名家讲坛”

发布日期:2022-10-06   来源:   点击量:

2022105日下午,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李爱年教授应邀北京工业大学广大师生做了一场精彩的学术报告,题目是“论我国流域环境污染纠纷解决机制”,法律系主任谭柏平担任主持人,文法学部法律系的本科生、研究生以及部分教师参加了本次学术活动,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云南财经大学、山东农业大学、西北大学、浙江传媒学院、新疆师范大学等全国其他高校的部分师生也莅临会议,参加本次学术活动的人数多达175人。活动由文法学部主办,法律系、法学学科人才协同培养实践基地承办。

李爱年老师是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自然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主任委员。李老师的主要研究领域环境与资源法学基础理论、生态保护补偿法制理论和流域环境法治理论,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和重点项目2项,另外,还主持省部级社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多项,其领衔主讲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获教育部首批国家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在环境法学界,李老师既是教学名师,也是学术大家,很有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

近年来,由于我国流域环境纠纷频发且类型愈益多样,国家重视“典型案例”对纠纷解决的指导作用,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涉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在我国流域环境污染纠纷解决机制这一领域,李老师深耕多年,成果丰硕,在业界有口皆碑。

在本次报告中,李老师结合环境法理论与实际案例对流域环境污染纠纷解决机制这一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内容精彩纷呈。李老师归纳了我国流域环境污染纠纷解决机制组织体系已呈现的特征,即诉讼机制以两大“公益类”诉讼为中心、非诉机制以“磋商+商调+检察建议”为主导。同时也指出这一机制面临的发展困境,如诉讼格局未完全理顺、非诉体系效能未充分激发、“诉非”衔接程序未彻底通畅等。为此,李老师提出,未来应在充分认识并把握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特点及流域环境污染纠纷解决机制“公益属性”的基础上,树立“流域处理”纠纷解决理念。

在互动环节,李老师针对师生提出的如流域环境污染诉讼的法律性质、提出诉讼的适格主体、制定统一的流域保护法的必要性等问题,与师生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交流。

首都法律名家系列讲坛是文法学部“学艺讲堂”系列学术活动之一,本次学术活动是文法学部法律系开展的“学艺讲堂:首都法律名家讲坛第8讲”。本讲坛将继续邀请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各类名家,为法学师生介绍法学界前沿理论与最新的司法实务问题,为培养高层次、复合型法律人才服务。


文法学部法律系

2022年10月5日